【導讀】一、增加經營范圍股東會決議范本標題名稱是:*****公司股東會決議文號***字[2012]6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股東會會議
一、增加經營范圍股東會決議范本
標題名稱是:*****公司股東會決議
文號***字[2012]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股東會會議于2012年x月x日,在x召開。本次會議由x提議召開,執行董事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以x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x人,實際到會股東x,代表x表決權。由執行董事主持,一致同意決議如下:
1、增加公司的經營范圍:xxxx
2、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條內容為:xxxx (即公司章程中經營范圍的條款)
3、公司于本決議作出后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如涉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公司將于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二0xx年x月x日
二、企業經營范圍變更的流程
企業經營范圍變更如下: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審批機關單獨批準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的批準文件、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范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范圍后標注“(限XX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關于增加經營范圍股東會決議范本的解答內容如上所述,增加經營范圍必須要經過股東會決議后才能夠做決定,因為這是公司章程的規定也是公司間普遍的做法,股東會決議通過后可以進行相關的變更程序